
作为长白山池南区具有悠久历史文脉的边境村,漫江村通过在殡葬服务改革等方面推出务实举措,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实践,不仅减轻了群众负担,还弘扬了新风正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现场祭扫服务暂停,市民思亲祭祖之情如何抚慰?根据《通告》要求,全市民政部门、各殡葬、祭扫服务机构要提供网络祭扫、代献鲜花、挂黄丝带、寄心语卡等替代性祭扫服务。

今年清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3月18日我市出台《通告》,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提供祭扫服务的宗教场所等服务机构,自3月18日起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接待;全市各殡仪馆也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

1平方米8万元一一这是浙江经济最不发达地区之一的某市一个公墓的收费价格,它相当于寸土寸金的杭州西湖边住房均价的4倍。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一份《(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报告》,揭示了该省殡葬服务业高收费、乱收费的突出问题。 该《评估报告》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以来,第一次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评估工作。此次评估从今年4月开始,历时6个月。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隶属南京市民政局,并受其委托负责全市的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下属5家殡仪馆、10家市民公墓,每年火化遗体近3万具,安葬骨灰2万多穴,接待治丧、祭扫人群数千万人次。





殡葬服务的核心是“殡葬”,殡葬就是要用“以人为本”的角度思考问题,殡葬服务的公益性作为殡葬立法的前提。可是殡葬服务作为一个历史与文化的范畴,应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以在殡葬服务行业所属的公益性我们要区别开来,所谓的狭义也就是指的完全公益性,但是作为广义上的殡葬服务还包括市场性,也就是要实现“殡葬服务分级化”模式。

殡葬管理是政府的职能,在目前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殡葬服务又具有商业交换的特性,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行业,殡葬用品属于特殊的商品,所以,我们提倡的殡葬行业市场化应该是有控制的市场化。首先推行火化,倡导厚养薄葬,破除陈规旧俗,在一定程度讲都是政府行为,而不是所有群众现阶段的主观愿望和要求。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陈旧愚昧的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企业行为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殡葬事业推向市场化的前提是要服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的职责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推向市场的。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每个地区的殡仪馆负责人为国家公务员也是这个道理。其次殡葬设施用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的局限性很大,许多用品甚至没有重复使用性,如一个服务对象只举行一次遗体告别仪式,火化一次,使用一只骨灰盒。同时一个地区死亡率也是相对稳定的,如没有发生天灾人祸等非第六部分理论研究923正常因素,殡葬市场仅限于有限空间。

目前完成殡葬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省、市,大都将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分划归民政部门。但是从事公益事业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两大类仍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仅实现了“政事分开”,未实现事业、企业分开。殡葬事业单位既代替政府承担着公益服务职能,又要考虑长远经营发展,一个单位两种经营模式共存。殡葬事业单位资金紧张、收不抵支的矛盾越发显现出来,不得不挖掘自身潜力,扩大服务范畴,推行增值服务项目,缓解资金紧缺矛盾。这就形成殡葬事业单位的职能错位,既不能很好的履行公益服务职能,又无法迈开更快更好的经营发展的步伐,举步维艰。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殡葬事业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在殡葬管理领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福清市殡葬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2013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200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而《殡葬管理条例》只是行政法规,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导致实际管理工作中权威性减弱。

民政部门是承担殡葬管理事务主要工作的部门,监管执法范围广,包括了殡葬用品设备管理、殡葬设施建设、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事务繁多,但人员配置不足,对日常的殡葬执法任务显得力不从心。为加大殡葬执法力量建设,保障执法效力,需多管齐下,解决当下殡葬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鉴于农村绿色殡葬改革涉及的地域面积广、农村人口众多,在实际改革过程中推进难度大,尤其是生命公园、骨灰楼堂等公益性骨灰安葬场所作为骨灰安葬的“最后一公里”,其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将决定农村绿色殡葬改革是否真正贯彻到位。因此必须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才能保障农村绿色殡葬改革长期持续稳步推进。

“殡葬蕴含着文化,文化作用于殡葬”。从古至今,人们热衷于建造坟墓,大操大办丧事,这种行为与对祖先的崇拜以及对土地的敬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土地一直以来作为人类生活、生产和生存的重要条件,早己被神化。

福清市殡葬服务队伍自上而下主要有福清市民政局、镇街民政办、各村民政协理员、红白理事会、生命公园管理工作人员组成。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相关材料数据汇总和督促核,在实际殡葬服务过程中参与较少,真正发挥殡葬服务作用的为主是各村红白理事会和生命公园管理工作人员。


福清市农村绿色殡葬改革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年一2017年全面推行遗体火化阶段,从2005年5月30日零点起,福清市24个镇街(城头镇的吉兆岛、江阴镇的小麦岛、沙埔镇的目屿岛等三个岛屿因殡仪车不能通达暂时除外),均划定为火葬区。遗体火化政策实行17年来,目前为止基本达到100%的火化率,实现从源头上减少殡葬占地的成效。为推动遗体火化政策的落地,福清市建有福清市殡仪馆1个、市级经营性公墓1处、镇级公益性公墓3处、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公墓24处、镇、村骨灰楼堂132个、宗教场所骨灰寄存处3处等共164处殡葬服务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