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要加快建设殡仪基础设施。其中要重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其是引导村民集中安葬,遏制散埋乱葬,培育丧葬文明新风尚的重要手段。根据南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来看,目前仅有3个乡镇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建成公墓的乡镇火化后的骨灰只能暂存在县城殡仪馆,其规划建设无法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加快对其余7个乡镇的公墓建设。

首先要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在南华县农村地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群众对于传统丧葬观念的根深蒂固,群众的传统观念往往又夹杂着诸多封建迷信色彩,讲排场、比阔气,存在炫耀和攀比的心理,以至于在改革过程中引发一系列的利益冲突。因此要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整合南华县农村殡葬改革的各种利益冲突问题,对殡葬改革的大力宣传和氛围营造显得尤为重要。

总的说来,孝包含“生孝”和“死孝”两个方面,生孝体现在生前对父母的赡养和孝敬,而“死孝”的最主要表现是重视葬礼及其质量。南华县农村地区由于受丧葬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对孝道的表达更加注重于在“事死”的殡葬礼仪和形式上,认为重视葬礼、隆丧厚葬才能体现对长辈的孝敬之心,如果对丧事不重视或者简单操办,往往是一种不孝的表现。因此,弘扬孝文化的现代传承,建构符合新时代的新型孝文化尤为重要,对转变群众“死孝”的传统观念具有关键性作用。新型孝文化的主旨在于摈弃传统孝文化的弊端,去除一些掺杂封建迷信的孝文化。因此政府殡葬政策的制定要体现出对新时代孝文化的传承和推广。


人的任何行为都受其观念支配,要改变利益主体的利益行为,首先必须改变其利益观念。通过对各利益主体观念的不断融合调整,逐渐化解矛盾冲突。南华县农村地区群众对于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观念的持久性致以群众一直以来都会沿袭固有的丧葬礼仪和风俗习惯,逐渐成为了农村地区的丧葬规范,同时也促进和维护着农村人际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要从根本上转变群众传统丧葬观念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赋而就。

一方面,殡葬社会工作缺乏政策支持。南华县殡仪馆由于人员力量等方面限制,服务专业化不足,为能使提供的殡仪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能够增加殡仪馆经济效益,因此函需在殡仪服务方面进行拓展,在基本服务提供上增加诸如业务指引、心理辅导、殡葬政策辅导、服务礼仪等具有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针对殡仪馆的诉求来说,第三方力量即社会组织的介入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社会组织介入殡仪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较为困难。由于政府未制定社会工作介入殡葬改革的相关准入政策和支持引导政策,殡仪馆没有设立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社会无法进入殡仪馆开展工作。

殡葬立法一直是我国学者研究殡葬工作的热点,我国殡葬改革自1985年开始,大多学者都认为现行殡葬法律法规不完善,深入分析现行法规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唐飞(2013 )认为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由于自身的局限性,不能充分规范殡葬活动,因此要制定出台《殡葬法》,新《殡葬法》要对政府行为和群众行为作出相应的规范。在殡葬价格体系方面,何勇(2006)认为目前对殡仪馆的界定是公益服务机构,政府应当将经营权彻底放给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充分竞争,同时要切实行使好监管职能,才能更好地维护民众利益。

于秀丽(2004)分析了我国传统的殡葬伦理观和现代的殡葬发展方式,认为土葬和火化都会对耕地造成破坏,而且会影响环境,如果能采取树葬、塔葬或骨灰深埋的方式,不仅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一样能对逝者进行哀悼。吴斌、杨倩(2013)认为建设绿色的殡葬基础设施尤为重要。例如建设人文化的殡仪馆,改造环保、节能化的火化设备等以实现绿色殡葬的目的。曾晨、林于良(2016)认为群众排斥对绿色殡葬方式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绿色殡葬理念的宣传教育缺乏,群众未能形成绿色殡葬的观念。因此要加强对绿色理念的宣传教育,倡导群众参与到绿色殡葬中来,促进生态公民的养成。张宁(2020)认为绿色殡葬的推行应该以长效机制的建立为目标,基于善治理论对生态殡葬进行分析,提出要建立生态殡葬改革的文化、评估管理、政府激励长效机制。

殡葬服务市场是殡葬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殡葬服务是殡葬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于殡葬改革“无形的手”。黄迪(2018)认为,市场本身存在失灵的情况,因此需要国家伸出“有形的手”进行适度的调控,但是其过程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尽量规避政府矫正后对市场产生的不良影响。曾涛(2008)提出,我国目前殡葬服务行业虽己进行改革,但仍然是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的殡葬服务行业,实际上民政部门几乎垄断了殡葬服务行业,民营资本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对于这种垄断的现象,需要有市场的介入才能进一步规范整个行业。

殡葬文化自数千年前人类社会发展而起,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殡葬文化也在不断演变发展。徐西胜(2001)认为先殡葬文化是殡葬习俗的延伸发展。殡葬文化从正负两面影响着殡葬改革,但殡葬改革的推进又有利于殡葬文化从利好的方向发展。程宏燕(2016)总结了农村殡葬文化具有孝道礼教仪式、无论厚薄的礼葬形式、家园故土这三个基本要素,认为农村殡葬文化充满了传统道德叙事和情感,因此现代殡葬改革梳理对个体生死关怀为人本理念和情感关怀。王秋萍(2019)对当代殡葬改革和传统丧葬习俗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认为现行殡改与传统丧葬习俗并非水火不容完全对立,殡葬改革中传统丧葬习俗也可以取其精华有所保留。

在变革传统殡葬的方式及模式的同时,发挥政府公共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殡葬基础设施,逐渐引导大众适应且接受一种更为绿色、环保的新民俗,国外也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国外各殡葬基础设施研究:一是日本模式。由于国情特殊,日本寸土寸金,墓地发展呈现出节约化,一种是仅允许本地村民入葬的农村公益性墓地,规格、价格等都有较为严格限制,用于保护区域集体资源。一种是经营性墓地,经过整体规划,严格控制墓穴占地,建有佛皇、凉亭、池塘等休闲设施,配备商店和餐厅等公共设施,突显“园林公墓”特色。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人地矛盾的日益突出,日本人建设有类似“骨灰塔”形式的墓位,亲人祭拜时仅需凭祭拜卡便可得到亲人灵位牌,节约土地空间的同时也保护了民众利益,此举对殡葬改革意义巨大。



J市A县位于江西省的西南部,主要以汉族居民为主,土葬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丧葬习俗,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因此,进行丧葬改革,废除土葬,推行火葬具有一定的难度。在当地的民族传统中,丧葬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们都十分重视。一般来说,当地的丧葬主要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是初终报丧,也就是亲人去世之后首先应该向亲朋邻里报告死亡的基本情况,邀请相关人员与死者见上最后一面,与此同时,在亲戚朋友的共同准备下,进行寿衣、棺木等,给死者换上寿衣,并整理好仪容。二是敛,也就是在相关亲戚在场的情况下,将死者的尸体装棺。三是殡,也就是在死者亡故之后,要在加重停放一定的时间,期间要接受亲朋好友的祭拜等一系列复杂的祭拜礼仪。三是出殡,也就是亲人送死者下葬。四是扫祭,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扫墓祭祀,至此,丧事活动基本结束。

J市A县位于江西省吉安市西部地区,辖7镇12乡,全县总面积为2800km2,人口42万人,西部毗邻革命圣地井冈山,具有十分重要的地理位置,自古被誉为“赣中福地”。f市A县属于江西中部的丘陵低山地区,具有十分丰富的自然资源,特色农产品也十分丰富,是我国著名的“火腿之乡”、“竹子之乡”以及樟树之乡,全县现有土地面积419万余亩,其中包括耕地5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13.65%,山地面积303万亩,占土地面积的72.3%J市A县属于江西中部的重要产量区,还是我国第一批商品粮基地县,在所有的耕地中,水田面积为51.74万亩,旱地面积为5.46万亩。J市A县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为61%,木材蓄积总量达744万立方米,其中不仅有成片的毛竹林,还有300种树种。其中樟树的存量居全国之首,是驰名全国的樟树之乡。

社区社会工作的对象扩大到了一个区域以及这个区域内的人,它以一个区域范围和区域范围的人作为案主,通过组织社区内的群体参与到解决社区问题的具体行动中,动员社区挖掘资源、组织群体力量,解决社区内存在的问题,改善社区群体内部关系,增进社区群体的集体参与意识,促进社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中的小组工作的特点是将有类似问题和相似服务需求的人员聚集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具有归属感的团队,运用团队的力量来促成其社会功能的改变和完善,社工引导团队成员通过小组活动互帮互助,产生可供学习借鉴的小组经验,并通过团队成员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使个人在团队的帮助下获得认知的转变和行为的改变,促使其社会功能得到恢复和发展,掌握成长和发展的技能。

个案工作的优点在于社工开展的服务活动主要聚焦于个体,社工能够更加详细地掌握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个体性格特征特质、家庭情况、工作状况、社会交往情况等,更加细致地了解案主的问题,可以根据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及时作出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此时社工和案主的关系是一对一的专业助人关系,社工随时觉察到案主的变化,案主能够随时得到社工的关注,会更加专注于自身问题,产生更强烈的改变意愿。

本节旨在梳理中国殡葬政策的演变过程,并从中提炼出对殡仪馆建筑空间设计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文章结合三个重要历史阶段一一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新世纪以来,系统分析各阶段政策变迁对殡仪馆建筑空间布局、功能构成与设计理念所产生的具体影响。

进入21世纪,中国社会对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的重视日益增强,殡仪馆的建筑空间逐步向生态化与文化性的方向转型。政策的不断推动为建筑设计理念的更新与优化提供了制度支持和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