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比例原则贯穿到殡葬执法的全过程是解决当前殡葬执法不规范的有效之策,同时也是实现执法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当前,殡葬执法不规范是殡葬体制改革过程中难以克服的时代难题,执法的不规范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制约了殡葬体制法治化的进程。因此,我们有必要将比例原则运用到殡葬体制改革之中,并一以贯之。比例原则又被称为“妥当性原则”、“适当性原则”,具体是指为了完成预期目标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必须与主观目的相适应并呈现出合理的比例,同时强制性措施应尽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维护法益的均衡。在殡葬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将坚持比例原则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并把比例原则作为自己工作完成情况的检验标准。除此之外,执法人员也应该时刻将自己的行为按照比例原则进行判断,并根据执法时的社会情况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合作出考量。


仪式,也许可以被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它在反映出人类对神灵、先祖和鬼魅的敬仰崇拜和重视的同时,更是给予了这种顶礼膜拜以时空上的限制[。它将神、鬼与人,心理世界与现实生活予以划分,互不干扰。在公墓中,最典型的仪式主要包括:丧葬仪式、清明节或忌日等纪念日的祭祀仪式等。无论古今中外,墓园的情感都在这些仪式中有着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虽然不同的地域、民族、文化背景等有着各具特色的丧葬仪式,但总体上都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守灵;告别仪式;下葬仪式;葬后的家庭聚会及祭祀活动。这些仪式将瞬间的“死亡”延展为一个过程,生与死的“转折点”交结成一个“面”,给人们的情感以过渡和缓冲。纪念日祭祀仪式即是指在特殊的节日、忌日等进行的扫墓等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仪式逐渐从对死亡的祭奠转向了对生命的歌颂。从心理上而言,祭祀仪式除了具体的行为之外,更重要的是一种气自理仪式”,它使人们的心理随着仪式的进行而呈现出不同的情感状态。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丧葬礼俗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但作为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形态,在人人终必死亡的前提下,丧葬在人生礼仪中的特殊地位永远无法被替代,农村丧葬礼俗不仅是人们获得生命终极关怀的重要方式,也是人们表达道德情感和施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了维持和谐与稳定的生命、生活秩序,重新构建起合乎现代人情世故的生命礼仪,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所谓“功利化”是指随着丧葬市场化趋势的加强,利益的观念渗透到农村丧礼的人情交往之中,人与人之间互动的伦理模式逐渐呈现出一种功利化的趋势,原本建立在道德、情感之上的人情交往逐渐演变为一种建立在金钱交换上的社交活动,人情不再是人际交往的目的,而成为人际交往的手段与工具,人情的功利化趋势增强,礼俗背后的道德与情感也随之淡化。比如,在Z村的丧礼活动中,丧礼中的丧宴制作已经由原有的“互助一一感谢”模式转变为“承包一一交易”模式,丧家已无需专程前往厨师和邻里的家中邀请其帮忙制作丧宴,也不需要再向街坊邻里借用桌椅板凳,一切都由职业的丧宴承包商负责,而且有经济头脑的村民还专门购置桌椅板凳、帐篷等礼仪用品用于出租。对于那些前来帮忙的后厨妇女,孝子也不再亲自赠送饮料、毛巾等礼品表示答谢,而是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由执事总管代为答谢,原本充盈着亲密情感和伦理义务的互助逐渐被冰冷的经济理性所替代。

所谓“庸俗化”是指在当前农村丧葬礼俗实践活动中,人们偏重于外在的礼仪形式,忽略内在于丧葬礼仪规范之中的礼义精神与文化内涵,仅仅致力于外化的器物与仪式层面的完整与满足,获得一种感官上的短暂性满足,而缺乏仪式所包含的内在生命情感与道德体验,失却了丧礼所具有的礼仪本义。也就是说,在当前的农村丧葬礼俗中,尽管丧礼的外在仪式框架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持,但礼仪的伦理精神却逐渐淡化,人们在竭力保持丧礼仪式完整性的同时却忽视了丧礼的本质精神内涵,使得丧礼在实际生活中逐渐流于形式,降格为“有礼无体”的仪式动作,失去了本质的功能与意义。

墓穴埋葬做为我国最人众的墓葬形式,其建设往往伴随着资源与能源的大量消,墓穴埋葬对土地资源的大量消耗,水泥墓室的修建更是消耗了大量的矿产资,其水泥自身也极难分解,铺装,造成视觉“青山白化”破坏。花岗岩等材料的的消耗以及大量的基础建设的硬质与水土流失现象,对自然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我国殡葬建一设土地利用的基础研究,从影响墓园建设的相关因素展开研究,首先对我国传统殡葬文化的发展与土地利用的演变进行研究,清晰的了解我国殡葬文化建设背景,确定其对我墓园建设的影响。一方而,加深背景研究;另一方面,为后续的墓地土地利用探讨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我国殡葬建设由来已久,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殡葬的雏形,漫长的封建社会殡葬分为两条主线,一个是处于统治地位且建设体系完善的皇家陵园;另一个是广大人民群众殡葬,以布局零散的家族墓为主,缺少统一规划。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侵入,社会性质发生变化促使我国墓葬格局与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城市公墓诞生拉开了我国现代墓园建设的序幕。

环境伦理学强调的生态公正原则,不仅应体现在同代人之间的共时态和合共生与公平发展之中,而且还应体现在当代人与未来人之间的公平发展之中,即从历时态的维度考量代际间的公平发展问题。当代人在满足自己生存与发展需要时,要充分考量其行为不能影响后代人享有满足其生存与发展需要的同等机会及其实现能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当代人绝不能做“吃祖宗饭,砸儿孙碗”的缺德事,因为大地河山中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前辈留给子孙后代的公共资源,在发展中代际间应当共用共享而不是独享。

代内人与人的和合共生与公平发展是生态正义原则的共时形态,主张的是同代人之间在公平地享用资源、公正地担当生态责任、同享平等的和谐共存与可持续发展机会上,实现和合共生。绿色殡葬所倡行的全新的文明与环保的殡葬方式,正是对这一生态正义原则的的坚守。

绿色殡葬强调人的价值与环境价值的融合统一,这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也不是简单的人与环境之间的一种相互需要和相互满足,而是以“主体一一客体一一主体”的新结构为基础,把人的价值与自然环境的价值密切地结合了起来。

死亡是人类不可逃避的问题,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死亡文化己经成为一门学问,代表着人类思想文化的发展,但在设计中忽略了人文关怀,沦为遗体的安置场所。这种矛盾在墓园设计中很典型,规划部门为了省时省力生搬硬套导致墓园缺少人的情感需求,因此本文从情感角度出发研究墓园景观设计得出以下结论:


墓区是整个园区中占地面积最大,最集中的一个区域,是生者与逝者交流的地方,也是人们情绪达到高潮的空间。墓园的景观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基地的上位规划,根据不同的地形、植被、区位等自然条件结合不同的墓葬形式进行处理。在墓区设计中我们尊重不同地域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条件下,将墓区分为传统墓、艺术墓、树葬墓、草坪墓、纪念墙、名人园等几块区域。

河南巩义市,丧葬形式不断发展,新式丧葬风气也逐渐流行。在基层政府中,成立了专门的、有力的殡葬改革管理指导机构,从而为殡葬改革的引导以及改革进行了相应的指导,为保证其有序的开展而进行了大面积的改革。县乡成立了殡葬协会以及红白理事会专门对其进行管理,并在各个农村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引民众在进行丧事的过程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最终实现规范化以及组织化的有效实施。截止2011年年底,河南巩义全市辖区的29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立了民间殡葬组织,这些民间殡葬组织在农村的丧事举办中,采用统一的标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广大民众中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国务院于1997年7月颁布实施了《殡葬管理条例》,以这个条例作为参照,湖南省紧跟其后,结合实际出台了地方性《殡葬管理办法》。2002年3月,《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正式颁布。此后,湖南省民政厅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针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多个规范性文件的下达:2003年,制定了《湖南省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办法》;2006年,联合省工商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2007年,印发了《福利事务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及相关规定》;2009年,联合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0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联合省物价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