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的各个领域得到了空前的飞速发展。设计行业同样变化巨大,然而墓园设计发展相对落后。墓园景观中的西化现象严重,缺少自身的文化属性内涵。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当代墓园为了追求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墓园规划混乱,功能分区不完整,景观绿化随意。墓园景观中缺少个体性、艺术性和文化属性。

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葬俗文化历史亦然。就相关考古发现,我国早在一万八千年前的就旧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墓葬形式。在对当时的墓葬遗址考古中发现了赤铁矿粉和随葬品等,这便是最原始的墓葬形式。





2005年以来大规模殡葬整治成果来之不易,目前的长效管理机制比较健全,管理力度逐步加强,总体态势是好的。但是旧观念的顽固性决定了殡葬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复杂性。

大力推动现有公墓转型发展。总的方向是以节地生态型替代资源消耗型,逐步形成以节约土地的立体式骨灰存放为主,树葬、壁葬、花坛葬、草坪葬及可降解骨灰盒等葬法为辅的节地生态安葬新格局。逐步停止传统型石材墓穴建设。存量传统类型石材墓穴逐步消化。

《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县(市)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人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将公墓建设纳人城乡建设规划”,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殡葬工作还不够重视,未摆上议事日程,相关规划和设施至今没有落地。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等151名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从“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高度,于1956年4月27日带头签名倡导身后实行火葬、不保留遗体、不建坟墓,从此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帷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殡葬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政风民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予以推动。2013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为新时代殡葬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多年来,各地从葬法与葬礼、管理与服务、监管与执法同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殡葬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为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市财政部门以保基本、普惠性、均等化为目标,聚焦群众关切的殡葬惠民等热点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有力举措减轻群众负担,以移风易俗转变传统陈旧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共享殡葬改革成果。

1、城乡规划应涉及到城市中各种组成要素,任何一个都不能忽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每一项要素的用地都可能涉及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布局,因此,城市的总体布局规划应包括城市中的各项用地,任何一项都不能被忽视。殡葬设施用地也是如此。合理的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及建设是城市达成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目标的有效途径,也是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于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就中国的国情而言,规划兴建城市各级公益性公墓是目前许多城市首先要做的事。由于受传统墓葬方式的影响,目前的公墓建设比较单一,墓穴大多以台阶式、方阵式排列,主要建造材料是水泥或石材,风化瓦解的过程十分缓慢,加之绿地不配套,造成严重的“白化”现象。因此,将原有的平面式墓地改造为立体式的灵塔园(上天)或地下的壁葬(入地),是目前殡葬设施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现代塔陵(包括地上、地下)与平面式公墓相比,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规划滞后一一自上而下对殡葬设施规划重视不够。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塔陵、骨灰堂等。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殡葬设施用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中类),但是,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编制要求中,并未包括殡葬设施的内容。由此导致了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绝大多数城市都忽视了殡葬设施的规划,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到位。墓地档案管理人员米能牢固树立依法治档观念,有关墓地档案价值的认识也不够充分,甚至连管理的意义也不清楚,缺乏长远规划。甚至个别公墓单位对于墓地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知,以致于阻碍了墓地档案业务的发展,限制了档案自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