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生态墓园研究的推进 周鸿于1997年主持了“城市园林公墓的生态建设研究”,分析中国目前的坟墓形态,认为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是草地型墓地与树型墓地。2000年,詹四勋和王殿明对我国殡葬方法的优劣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以土埋、深埋、不留墓”的方式。斯震于2009年就陵园景观的现代内涵、园林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论述,认为墓园的建设应体现出功能从单一到复合、人又意象到人又景观、墓园融入城市绿地系统等特点。

虽然中国的丧葬又化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关于生态墓园的研究相对国外来说还是比较晚的。国外在墓园规划设计研究过程中,因许多公墓被设计为园区而成为举世闻名的游览胜地。例如,美国于1831年建造了首个“花园公墓”—奥本山公墓,这是美国最早的墓园公园,也是世界墓园的精品典范。整个墓园以生态可持续为设计理念,墓碑、陵墓、雕像、瓷板都散落在花草树木之间,这些都是墓室的经典符号。美国内政部在建园之初就提出了“为死者安葬,为活人提供休闲空间”的构想。


1、对城市总体景观格局打造的影响方面 爱丁堡城市墓园在城市用地性质中的定位与西安完全不同。爱丁堡的城市墓园通常被用作城市绿地,而在西安则作为特殊用地,其布局未包括在总体城市规划中,致使墓园的布局阻碍了城市总体景观格局的打造与发展。而爱丁堡的墓园与城市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这对城市的景观总体格局的打造十分有利。此外,爱丁堡墓园的布局,是根据市民需求以及服务半径进行选址的,因而即使在市中心也有布局,并结合市中心景观节点进行打造。而西安城市墓园的选址,则是在城市郊区,作为邻避设施集中建设的,距离市中心路程较远。



在欧美,墓地与园林有同义性。墓地园林化后,墓地可成为园林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和墓志铭艺术的荟萃地,成为先哲精神财富的展示地。你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一对老夫妻牵手于墓地之中散步,特别在夕阳西下的时候,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可是在中国老人是极其讳忌去墓地的,在欧洲确是如此的和谐。也有年轻的母亲但这刚会爬的还在在墓园的草地上玩耍,牙牙学语的孩子对墓园的认识可能就是一大片公园。当我看到孩子用胖乎乎的小手去触摸墓碑上那些凹凸的铭文时,生命不就是一个轮回吗?在西方的墓园中,你也可以常看到缠绵的恋人约会与此,仿佛那静静的墓碑是他们爱情的见证。在园林化的公墓中,感受到的是生命的温馨,精神的光辉。在园林化的公墓中,人们不会有阴森森的压迫感和恐惧感。

鬼怪地狱观念和厚葬铺张习俗是我国传统丧葬文化的消极成分。我国民间鬼怪地狱观念盛行有三方面原因: (1)先民的“万物有灵”观。“万物有灵”包含“灵魂不死”。灵魂不死就成为鬼。“鬼者,归也。”(王充:《论衡·论死》)“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礼祀·祭法)))《汉书》阐述鬼的来源:“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

“慎终追远,民德归原”。(《论语·学而》)我国丧葬文化有许多积极因素:埋葬故人,升华道德修养,凝聚乡亲故里;崇敬有贡献的哲人,立祠奉祀。吊念古人是我国文学创作永恒的题材。先哲的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的重要内涵。墓地是后人对先哲崇敬的标志,也是后人与先哲神游交往的地方。郁达夫在《忆鲁迅》中说:“有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拜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丧葬习俗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逐渐的演变,在我们每每讨论丧葬习俗的过程中,经常会混淆丧礼和丧俗的概念。《说文解字》中分别对“礼”和“俗”做出了阐释:“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俗,习也”。所以说丧礼其实是为办理丧事而举行的一种仪式性的行为。而丧俗则是在举行丧葬的过程中人们所表现出的习俗和习惯。学者许嘉璐的《俗与语言》一文中曾道:“礼是社会的统治者所规定的人的言行准则,既包括了言行的外部表现一仪节,也包括了仪节所蕴含的内容一思想。“俗”不过是现时的或过去的礼在百姓生活中的实践形式。”



乌江古称黔江,发源贵州省乌蒙山东麓,流经贵州省思南、印江、德江、沿河等县及重庆市酉阳、彭水、武隆、涪陵等县。该地区文化在其特有的地理化境的影响下受传统土家族文化影响的同时受多方面的影响较大。该地区地质结构大多属于高原喀斯特地貌一方面交通不便,另一方面民族众多,又属于军事要地,自古以来就有大量屯兵,带来了不同地区的外来文化,如:安顺地区的“军戏”就是在传统的“摊戏”基础上演化形成的。地域内梵净山等佛教圣地的形成,也对该地区土家族文化的构成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清江古称夷水,发源于湖北省利川市,自西向东流经利川、咸丰、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长阳、宜都等市、县。该地区土家族自认为是北支土家族的发源地,尤其是在武落钟离山发现长阳人化石之后,更强化了其土家人渊源的自信。并且在其文化中崇尚凛君文化,将凛君化为白虎作为其重要的传统形象崇拜。

在各个历史时期,土家族地区的社会背景都在发生改变,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变动对民风民俗都产生影响。在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土家族的丧葬习俗和丧葬制度逐步发生变化,因此丧葬绘画作品的内容必不可免会受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观察火化率全国倒数第二的云南省的殡葬事业时我们发现,许多地方乱埋乱奏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蔓延趋势。个别贫困地区尚有几万家坟墓,一个星范围内有几十万家坟墓,还有一些县有活人墓1000多家。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全省几乎都存在“二次土葬”即遗体火化后再装棺土葬的现象,并且这种情况已占到了少化遗体的20%以上。究其原因,一是一些风俗认定土葬才能入土为安,二是一些经营性公墓收费过高,贫困家庭难以承担,便将亲人骨灰葬在自留地里。我国首部殡葬绮皮书《中国殡葬发展报告(2010)》透露,在2005年全国平均火化率达到53%的峰值之后,几年来,全国平均火化率持续徘徊在48%左右,情况不容乐观。对于我国火葬率下降的原因,绿皮书表示,近年来,中国社会上对火葬的质疑屡见于媒体,对少化率的降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种现象说明,推行火化如逆水行舟,不进即退。”

撇开“由市场决定”的墓穴高昂销售价格因素外,在墓穴销售环节中出现的“乱相”主要是:一是墓穴的囤积炒卖,在墓穴成为商品后,资本对墓穴的囤积、炒卖现象的出现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墓穴稀缺的现状,促使部分地的墓穴价格更为猛烈地上涨;二是私建超规格的大型豪华墓穴,出于迎合非理性殡葬消费心理的需要,耗资巨大的大型豪华墓穴“横空出世”。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国家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为迅速推行火葬而建立的“三五”式火葬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人均殡葬设施严重不足且服务质量低劣。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和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后,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殡仪馆进一步更新改造,争创国家等级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得到长足发展”的构建思路。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以“一条龙”殡葬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服务中心,给人们的殡葬活动提供了便利。经营性公墓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数量的增长上。我国现有殡仪馆约1600个,经营性墓园约1800个。殡葬设施数量上的丰富极大的缓解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殡葬消费总量与稀缺的殡葬服务资源之间的矛盾。

随着“一带一路”的进行及敦煌旅游文化的蓬勃发展,敦煌己早在上世纪就最先在河西地区由农业主产县变成了第三产业为主导的旅游强市。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棉花、葡萄等作物在敦煌进行了大面积的普及种植,敦煌本地的农村种植结构发生了全局性的改变。随着农村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全线退出,在有限的耕地基础上,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准大幅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变得更加殷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