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以上阿史那忠镇墓石上的文字内容分析来看,它是基于阴阳五行和民间墓神的传统丧葬习俗的遗物,反映了唐代初期人们希望利用墓中各神来辟邪、祈求生者和死者安宁的镇墓信仰。这方镇墓石的主人阿史那忠本是地地道道的突厥人,却为何使用具有明显汉族传统的镇墓物?这就需要我们对阿史那忠这个人物做进一步的了解。墓室出土的阿史那忠墓志是我们准确了解阿史那忠的重要史料,该墓志盖上阳刻“大唐故右晓卫大将军赠荆州大都督上柱国薛国公阿史那贞公墓志之铭”六行字。墓志铭文的内容由秘书少监崔行宫撰写,刻写了阿史那忠的卒年、功业和其父与其妻等大致情况。据志文所载:

除了上述三种镇墓石以外,唐代还有一例阿史那忠墓出土的镇墓石非常特别。1972年,考古学家在陕西省礼泉县发掘了唐太宗昭陵陪葬墓之一—阿史那忠墓。目前,关于对该墓的研究多集中于墓前的石碑和墓室出土的阿史那忠墓志。早在该墓发掘前的1958年,岑仲勉就对墓前所立阿史那忠碑刻做了校注。1982年,郭平梁利用阿史那忠墓室出土的墓志考释了史籍中没有记载的阿史那忠在西域的军事活动。1987年,荣新江利用阿史那忠墓志的部分文字来推测阿史那忠出师的时间。2002年,陈志谦利用阿史那忠墓前的石碑和墓中的墓志考证了阿史那忠的姓名、爵位和出征西域等史实,弥补了两唐书等传世史籍的诸多不足。2008年,陈瑜和杜晓勤将阿史那忠墓志和传世史料相结合,考证了骆宾王和阿史那忠远征西域的相关史实。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阿史那忠的生平和历史功绩。

关于这两类镇墓石的墓主人的身份,原考古发掘简报没有具体介绍,只知道同一地区的其他墓葬的墓主人绝大多数为中、下级官吏、中小地主及处士、征士等,并未有皇族或名臣贵族等大墓的发现,并且从该墓的规模大小来看,墓主人应该不是达官显贵,与上述的五方镇墓石的墓主人身份是有一定差别。



社会工作介入殡葬实务领域,包括对逝者家属的哀伤辅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殡葬从业人员的辅导等,本文着重探讨提升殡葬从业人员角色适应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问卷调查中分析发现,被调查的殡葬从业人员中有46. 61%不太了解社会工作,而愿意得到社会工作者帮助的被试占到83. 90%,有58. 47%被试认为殡葬服务机构在社会工作方面的投入力度不高。可以看出,当前社会工作介入殡葬行业的力度不够,社会工作在殡葬行业的普及率和知晓度还比较低,殡葬从业人员对寻求帮助的意愿十分强烈,发展的空间较大,运用社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来解决殡葬从业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具有较强现实意义。目前没有研究学者以社会工作方法为切入点,运用角色理论的知识来解决殡葬从业人员的适应问题,因此本文尝试给出一些具体可行的开展殡葬社会工作操作方法,以期为后人提供一些提升殡葬从业人员角色适应能力的解决方案。

白玛措以人类学比较研究的角度撰文《由丧葬仪礼到文亿变化接受的比较研究》以“文化型式”(Culture type)中最为基本的单位“文化特质”(Culture trait)作为比较研究的立足点和透视圈,论述了天葬习俗仪式过程及天葬习俗包含在文化自身内部的两个主要因素。认为作为丧葬“文化型式”中的许多“文化特质”至今仍有着对佛教传人后汉、藏文化对这种新文化要素的不同反映,证明文化中的“政治力”和“经济行为”是决定文化传播发生时涵化反应结果的重要因素。

变迁研究是文化研究的永恒专题,天葬习俗文化变迁研究更是不例外。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朝统治者为了革除藏族的天葬习俗,广贴告示禁止藏族实行天葬。曲青山是比较早从历史角度关注天葬习俗变迁的研究者,其《1793年西藏地区丧俗改革述略》在梳理丧俗改革史料内容的基础上认为清朝统治者倡导“以重人伦,以厚风俗”的丧葬改革以失败而告终的主因。该文是为数不多且较早研究西藏地区丧俗改革的文章,代表对历史解读的又一观点。

虽然前人在对天葬习俗进行概括性介绍的同时也涉及天葬习俗的形成原因,但是研究有限。到20世纪80年代,对天葬习俗形成原因的研究才进入了一个高峰期。吴均《藏族的天葬与所谓“戴天头”》认为藏族古代社会受苯教的影响,佛教传入西藏后,天葬习俗为佛教吸纳融合,因佛教在西藏的弘扬和传播,天葬习俗成为后来藏族地区普遍采用和流行的葬仪,为探究天葬习俗成因提供了新视角。熊坤新,陶晓辉《天葬起源之探索》以大量详实资料为基础,从四方面论述了天葬习俗的起源及演进历程,得出天葬习俗并非起源于佛教的结论。以上两文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比较早的和具有代表性的探索天葬习俗起源的研究成果。与之相关研究还有宗政《西藏葬俗疏议》和蔡景峰《天葬》。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藏族的天葬习俗受到来自中亚的袄教的影响,火袄教普遍实行天葬。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念的提出,很多领域相继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殡葬领域而言,我们必须要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回答“人民群众需求什么?哪些供给不足?哪些供给不对称?”目前我国每年死亡人口有1000万人左右,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死亡人口的比例还会不断上升,殡葬用地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必须以供给狈l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指导殡葬改革,解决殡葬领域供给不足以及供给不对称的问题。

殡葬改革中出现的许多异化现象,其背后的主因皆源于群众对死者“人土为安”传统习俗和以“孝”为核心的文化理念的坚守。农村殡葬改革既要理解人民群众“慎终追远”的情怀,尊重传统文化中的有益元素,理性鉴别封建糟粕文化残留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更要坚定殡葬改革的方向,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尽孝送终,从新时代文化振兴的角度去引导殡葬文化方向,打造新型殡葬文化。

《殡葬管理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但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殡葬服务基本上是“垄断经营”,一些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弱化,有的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管办不分、政企政事不分,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不到位。一些干部职工的理念、作风、能力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存在殡葬服务管理不规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与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工作健康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是儒家传统殡葬文化最为经典的概括,代表了对殡葬本质的核心认识,对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形成有重要影响(陈仲庚,2014 )o“慎终”是审慎地对待父母先辈的死亡,重点是在丧礼阶段短时段、单面向的流程。“追远”则是以个人为中心的长时段、多面向的过程。“慎终追远”的重点是“追远”。“追远”在纵向上表现为从先祖到后代的代际传承,在横向上表现为从家庭族群内部外溢影响社会公共价值,从而构成纵横双向交错、交互作用的德性传承机制。这种传承机制具体体现为“祖先”“自我”和“社会”三种类型,强调德性、绵延和家国同构,对制定殡葬服务政策、发挥殡葬工作的精神文明建设功能尤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

如何认识“生命”与“死亡”,如何看待“死亡”,从根本上决定了对殡葬活动本质的理解,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礼仪符号的具体形态。儒家对死亡持一种平实自然的态度,这种平实自然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国人对生命价值、生命意义建构的模式。《论语》中有段对话,常被引用:“季路问事鬼神。子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日:‘敢问死。’日:‘未知生,焉知死?”’在生死问题上,孔子的生死观不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探究,而是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探究。那么,“未知生,焉知死”的释义就是,不知道生的意义,就不知道死的意义,“死的意义只能由生的意义去解释”(宁新昌,2000 )。人既有生物体意义上的生命,又有精神意义上的生命。

现代化意义的殡葬管理基础措施诸如殡仪馆、公墓园、骨灰坛大多与城市相关联,传统乡村等偏远地区往往缺乏相应的配套支持。倘若一种殡葬形式既不符合民众的意愿,同时又要增加其习惯之外的程序,自然难以被人所沿用,成本的低廉与方式的便捷性同样是民众选择殡葬方式的考量条件之一。世俗化、大众化、庄严化的殡葬设施的建设有助于引导民众传统化观念的转变,焕发民众对殡葬意义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