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中南汉墓综合研究:《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一书系统总结了山东20世纪考古发现、发掘和研究的历史进程与主要成果,彰显了山东古代先民在中国文明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中详细介绍了鲁中南地区的曲阜九龙山鲁王墓群、济宁任城王墓、长清双乳山济北王墓等诸侯王墓和寿光三元孙、青州戴佳楼、济南无影山、章丘女郎山、滕州柴胡店、济宁潘庙、济宁师专、枣庄渴口等中小型墓葬。文中指出山东各地区墓葬的情况,其统一性是与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统一相吻合的,但其地域性差别也十分明显,尤其表现在西汉时期。

圆形墓
本区圆形墓发现较少,个别为椭圆形,均为土坑竖穴墓,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地区。以正镶白旗伊松敖包墓地及锡林浩特贝力克墓为代表,此两处的墓葬均有墓莹墙,荃墙用自然石块垒砌,墓莹规模较小,墓穴平面形状与墓莹墙平面形状基本一致。贝力克墓和伊松敖包墓地M6平面为圆形,伊松敖包墓地M7和M9平面为椭圆形;墓葬大者直径2米,小者约0. 5米;墓内没有发现葬具和尸骨,个别发现有骨灰;墓内多未见随葬品,仅M6出有羊骨。



玉具剑仙鹤观M6发现1件完整的玉具剑,主要由剑首、剑格、剑晚、剑泌、柄饰、铁剑等组成。另外富贵山M2, M4也出土了1件玉具剑,但是只发现剑瑰和铁剑。目前考古发掘中出土玉具剑的数量明显少于出土组玉佩的。仙鹤观M6是高裕父母高怪夫妇的墓葬,高怪生前官至丹阳尹、光禄大夫,而富贵山M2, M4推测为东晋皇室宗亲,可见玉具剑适用的等级制度范围在三品以上官员或皇室成员中。

南京东郊的仙鹤山是广陵高氏家族的族墓地。M6出土了一套完整的组玉佩、1件完整的玉具剑、1件金销、1件金玲、56件金饰件,还有各种银、水晶、唬拍、绿松石饰件。M2出土了一组完整的组玉佩,结构与M6完全相同;还出土了各种金器68件及料珠、墟泊司南佩件。

郭家山的东段是一处家族墓区,依据出土的铭文砖,认为是东晋王氏家族的某一支系族墓地。M1出土了1件玉佩“全器透雕两条璃龙”、1件三孔玉布、2件玉印,还有辟邪饰件、玉管、玉珠、料石、唬拍小饰件等。墓主人头部出土金钗、虎形金饰、银饰件等。M2出土了1件玉珍。M5出土了1件四孔玉布、1件单孔梯形玉晰、1件三孔玉磺、2件穿孔玉珠。

墓葬装饰
对墓葬进行装饰一方面可使墓葬显得更加规整和华丽,另一方面在装饰的过程中还可加入死者或亲属的思想,达到他们实现理想的目的。墓葬装饰的方法较多,主要有:
1.修补。西汉墓中,大型墓葬的墓道、雨道壁常见修补的痕迹。狮子山、驮篮山及北洞山汉墓等,为了美观,在墓壁上多涂有澄泥,掩平了凿痕,显得较为平整光滑。北洞山和小龟山汉墓的外墓道壁还用夯土来填补。中小型墓的墓口常用块石修补,如后楼山M12、顾山M 1等。有的墓壁不平处以残陶片和泥修补,如凤凰山M1等。东汉墓中多以石灰修补缝隙,其他方法发现较少,与墓扩多为开挖土坑再修砌有关。开采石坑的墓葬如土山M3,墓道东壁石质差,垒砌砖墙补之,西墙局部则用夯土填补。

北洞山汉墓内凿有水井,而小龟山汉墓则将水井与排水道结合起来,使水流向墓道底部的石裂隙中排走。南洞山汉墓地面未凿排水沟,而是利用白然高差排水。中小型墓多为石坑竖穴,虽有封土及填土,还是比较容易渗水的。对土夯填,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一些较高等级的墓葬使用了洞室,洞室底部略高于竖穴底部,防水意识明显,而没有洞室的墓葬多在棺掉下垫一层纯土,用于吸收水分。

墓外设置掉室或棺室。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迷惑作用。如火山汉墓、猪山汉墓,竖穴底部开凿撑室,内置器物,而棺室则位于一侧相对较高的位置。再如翠屏山汉墓、大孤山M2等,竖穴底部葬墓主夫人或妾,而墓主的洞室则开凿于一侧。

倪润安先生分析了交河沟西墓地墓主的生卒年份及其长幼关系,认为同一莹区内,一般辈分高者居于全区后排,辈分低者居于全区前排;当辈分处于不同排时,生年早者居后,生年晚者居前;当不同辈者处于同一排时,辈分高者居于右侧,辈分低者居于左侧;当同辈分处于同一排时,生年早者居右,生年晚者居左。吴震先生认为吐鲁番地区流行聚族而葬的习俗,一个家族大都聚葬于一个莹地,同一莹地内,墓葬布列长幼有序,祖辈的墓居于最后一排,父辈居其前一排,以下按辈分依次延伸。

据表可知,康口钵原为魏氏高昌延昌年间的一名胡人将领,于延昌姗年因病去世,死时五十四岁。
《唐龙朔二年(662)正月十六日康延愿铭记》载:
①讳4字延愿交河群内将之子其先出
②自中华迁播届于交河之郡也君以立
③性高洁票气忠诚泛爱深慈谦让为质
④乡邦推之领袖部田谢以嘉仁识干清
⑤强释揭而授交河郡右领军岸头府队

《范绍和及夫人张氏墓表》亦日:夫人敦煌张氏,享年六十二。
据墓志可知,高昌张氏,族源自南阳白水,应同敦煌张氏一脉伙张怀寂墓志亦提及其祖张襄为逃避霍光迫害而西迁敦煌。陈国灿先生考证认为:“志文对张氏祖先西迁敦煌历史的叙述,实采自初唐《敦煌名族志》。”而族志记载张襄是从清河西奔敦煌而不是南阳,张怀寂墓志与《敦煌名族志》明显不符。对此,孟宪实先生认为可能是张襄的故事在中国西部流传甚广,所以一些张氏纷纷附会以抬高自家出身。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唐代家族墓的研究多集中在唐代京都西安地区以及帝陵陪葬墓方面,而对堰师地区中下层阶级的家族墓研究相对薄弱。本文以《堰师杏园唐墓》考古资料为基础,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对杏园唐代家族墓地折射的中下层阶级的社会关系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招魂葬”又称“迁神葬”,是将己故亲人迁衬祖莹的一种迁葬方式。可以是迁衬新莹,归衬祖域,或夫妇合衬,多用于亡故己久踪迹难寻的墓葬。堰师杏园墓中有多座“招魂葬”的墓例。如M 1905墓主李延祯墓,墓志载:“……垂拱元年终于延陵县令之官舍……迁殡于东都邝山尚书谷之北……访旧痊于北邝,衬新莹于西毫。年祀悠远,荆棘荒芜。恨樵木之方侵,叹封树之无纪……以大唐景龙三年岁次……招魂葬于堰师县西十三里武陵原大莹,礼也”。可见墓主李延祯原本葬于北邝尚书谷之北,于景龙三年,衬新莹时原墓己因年代久远无迹可寻,故以招魂葬的方式与其父母同年葬入新莹。M2544郑绍方墓,墓志载:“……托君从父弟口自长安迁神于兹……从君先府君,归衬祖域于堰师万安山之南……”。M2845郑询夫妇合葬墓志:“夫人琅哪王氏……终于扬州江阳县私第……自淮南迁神北归。……合衬堰师县土娄山,从先莹,礼也……迁神合衬,自楚归周……”。

唐代有“招魂葬”的习俗。所谓招魂葬,就是指那些因为横死或者不得尸者用其衣冠招魂然后置于家中视为墓主的墓葬。魏晋人曾对此葬法展开过激烈的争论,东晋时干宝等人认为考稽经传没有听闻有招魂葬这种葬法,人们虚造这种葬法以乱盛典,应该加以制止。沙散《宜招魂伦》则认为,“神灵止则依形,出则依主,墓中之座,庙中之王,皆所缀意仿佛耳。若俱归形于地。归神于天,则上古之法是而招魂之事非也。若吉凶皆质,宫不重初,墓不封树,则中古之制得而招魂之事失也。若五服有章,龙旅重旎,事存送终,班秩百品,即生以推亡,依情以处礼,则近代之数密,招魂之理通矣”。

徐州地区平原与丘陵交错分布,低矮山丘众多,为墓葬的修建和取材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从现有资料看,徐州汉墓多位于山地丘陵,少量修建在平原地带,这可能与徐州地区受水灾较重,平原地区墓葬埋藏较深有一定关系。西汉早、中期多位于山丘或高台顶部,西汉晚期至东汉则多位于山坡或山前平地,少量位于平原之上。墓葬形制方面,东、西汉有明显的差别。西汉时石(土)坑墓、石梓墓、石坑竖穴洞室墓发现较多,石坑占有绝大比例,土坑数量较少:东汉时以石室、砖室、砖石混筑墓为主,多挖土成坑,内修墓室。西汉时期,石(土)坑墓多有头、脚箱,早期的还有边箱。夫妻同穴合葬墓出现在西汉早期偏晚阶段。

西汉初期,楚国地位较高,统治阶层遵循的等级制度需墓葬上有所表现,在对战国楚墓和秦代墓葬继承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等级差别的墓葬制度。如统治阶层通过陪葬陶礼器的套数和多少来显示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而在一些墓葬中出现的模型明器则很有可能是某些人对财富的炫耀,其不普遍性恰恰说明了这一点。“七国之乱”的失败和汉武帝多次采取削弱诸侯国国力的政策,使得楚国贵族的权力下降,不仅陶礼器陪葬受到冲击,也使得这一阶层的丧葬观念有一定的改变。


C型:4座。封土多夯筑在墓道处。墓葬星偏侧式不对称布局。墓道窄短。雨道窄长,内填塞石。耳室数量少或无,直接开口于币道。无前后室,室多偏向于一侧,无立柱,顶部形制较少。墙壁不打磨,室内多修建瓦木结构的建筑。根据墓道形状可分为二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