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人鬼恋小说的作者一般都是士子文人,其中有40%是出身于庶族地主阶层的。众所周知,在唐代,继承隋制实行科考。唐代的科举取士,是众多士子文人尤其是出身寒门的读书人出人头地的重要途径,所以士子们都朝着这一目标而努力。但要金榜高中实属不易,即使一朝登跃了龙门,若无人提携,也难以官运亨通,快速地飞黄腾达。所以士子们都想攀登另外一条终南捷径,那就是在婚姻上攀附高门,以期获得对方的帮助,从而使自己的仕途能够平步青云。然而唐朝婚姻习俗上的门第观念却给众多士子留下了很大的人生遗憾,在这条路上布满荆棘,士子们举步维艰。




交割是买卖双方完成交易的关键步骤,是交易双方银货两讫的结清手续。最晚从汉代开始,契约中己经有明确的交割说明。在买地券中,最早出现交割说明的是《郑丑买地券》:“直钱三万,钱即日交毕,立此证。”但此时的交割中只说明钱交付完毕,并没有就土地进行说明。五代后唐时期出现第一份写明土地与钱交易完成的分割,钱氏买地券曰:“其钱当立契日以(一)并交相分付讫,一无玄欠。”“交相”仅一字之差,却反映契约观念的转变,体现着对契约双方的约束,不仅是买方钱交付完毕,卖方的地也交付,钱货两清。明确的交割说明从隋唐开始,在宋代基本成为契约的固定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