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此变化略有不同的是各时期字体的使用。康熙二年(1663年)、康熙十七年(1678年)的墓志,汉字标题使用篆书字体、志文内容使用楷书字体,自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年开始,标题与志文全部改用楷书字体。至雍正时期,随木质墓志的出现,行书字体开始使用。同时,志文内容逐渐增多。根据表中所显示的数字,康熙初年志文约166一170字左右,三十九年(1700年)开始略有增加,但至康熙未年,志文仍未超过 200字,进入雍正朝,志文超过300多字。比对与志文内容后发现,志文的字数与内容呈相同趋势变化。

其因:
一,如酒肉还有剩余,说明舅方人对孝子有成见,起身的孝子及亲属们会再次跪地;
二,助祭副主事双份酒肉奉上,一方面,让舅方人知晓,他们是孝家人的主上客,另一方面,告知舅方人,孝家人有的是酒肉,要喝好吃好,其寓指孝家人慷慨大方”。助祭主事说:“支白叨(tgibaitao),火叨(xuodao )哟,嘎握夷(jioukawo ) (酒也喝了,肉也吃了,走,我们返回了)。助祭副主事引路,舅方人带领孝子和亲属返回墓地。当舅方人抵达墓地,毕摩己做好作毕准备,助祭主事把舅方人带来的鸡带至坟前,孝子(女)及亲属跪地,毕摩摇响七术,“献牲”开始,毕摩诵念《献鸡经》(仪式开始时间:17:10):

跪迎舅方人是指在舅方人抵达墓地半小时之前,助祭副主事带领孝子及其亲属前去三岔路口跪迎舅方。其中,助祭副主事要准备迎接礼品,迎接前,助祭副主事在坟前祭献一只鸡,毕摩诵念《献牲经》:
“嗯……嗯……“亨……,阿波啊,阿波啊,今日离别时,羊已献给你,鸡也献给你,猪肝都献你,味道不用讲,请你都吃好,该献呢,都献了,你去祖居地,爬山要涉水,九山九条等,十河十条江,顺着迁徒路,去到祖居地,你把这群羊,这窝鸡,赶到祖居地,一路凶险多,这些你别怕,我说你记清,羊肉献病神,猪肉献瘟神,鸡肉献恶神,说了这么多,你都要记下,你要这么做,它们不害你,一路都顺利,安然到达祖居地”。

安放迎舅松工作都有助祭主事单独完成,其中三角纸的折叠工作有毕摩完成,折叠完毕之后,要在三角纸里放上少许盐。据说,三角纸装着“盐”,舅方人就知晓孝子及亲属己在跪拜等待,是等待舅方的惩处与责罚,如若舅方人非常气愤,可将三角纸里的盐直接撒在孝子身上,其表“伤口撒盐”之意。通常三角纸与迎舅松是合二为一,即迎舅松底端削尖部分直接插在三角纸的正中位置(三线合一焦点处)。毕摩在坟庙前,左手持毕咕,右手摇响七书,毕摩念诵到“阿俄卜”经文之时,助祭主事点燃4香之1香,将其剩余3香、3纸及迎舅松移至距离墓地50-100米处的三岔路口,到达三岔路口后,助祭主事将迎舅松倚靠在舅方人前来路口的方向,再将半碗水放置在迎舅松的正前方,把“迎舅旗”直立于半碗水正前方,三者(迎舅松、半碗水、迎舅旗)在同一直线上,相互间距2. 3厘米。助祭主事告诉笔者“间距是亡者年龄的四分之一”。

根据目前见于发掘报告的四川宋墓资料统计,四川省内有三百多座宋墓,分布在成都、崇州、都江堰、眉山、雅安、彭州、南充、广汉、广元、什郁等地,集中分布在成都地区。境内宋墓主要有砖室墓和石室墓两大类,另有少量的砖石混筑墓和崖墓。关于砖室和石室墓的数量和分布方面,据统计,砖室墓总计277座,其中纪年墓40座,砖室墓主要分布在成都市及郊区,彭州、南充等地也有发现,但数量不及成都多;石室墓总计63座,纪年墓15座,主要分布在资中、广安等地。砖室墓以青灰色素砖建成,有单室、双室、三室,墓室平面也有梯形、长方形之分,有的墓葬墓室内有棺台、壁皇、棺台底部有腰坑等结构,有的墓葬较为简单,甚至没有棺台、壁皇、腰坑等结构。砖室墓顶部结构以券拱顶为主,平顶少见。而石室墓基本采用石料建成,墓室也有单室、双室、三室排列的情况,墓顶结构较砖室墓复杂,有券顶、平顶、藻井顶之分,且其墓室内部建筑的特点多为仿木结构,墓室多有壁皇,在皇内或者墓室内多雕刻有动植物、伎乐、武士等图案。砖石混筑墓发现极少,在雅安、宜宾等地区有发现。崖墓就更为少见,发现地点有宜宾、永川及广元等地。在四川宋墓中,以砖室和石室墓为主。

家族墓地与墓葬石刻图像研究,四川宋墓中的石刻图像包括武士、侍仆、伎乐、厄厨、出行、备宴等多方面的内容,也是历来学者研究的一个重点所在。自华蔡安丙家族墓石刻现世,学者在专注研究沪县宋墓的同时,也前赴后继投身于安丙墓的研究。

钱币研究
刘敏的《四川华蔡市南宋安丙墓地出土的钱币》,该文将安丙墓出土的钱币作以统计和比较,认为安丙墓所出嘉定元宝折十铜钱未见于历代文献、传世和出土,是这种钱成批出土的首例。

其冠顶的饰珠用度自崇德元年(1636年)的“大替、舍林、领约。各用东珠八”“增至顺治元年(1644年)的各用十颗,九年(1652年)侧福晋朝冠增用珍珠2颗;亲王侧福晋、亲王世子嫡福晋朝冠制同和硕公主,冠顶东珠用度则为各九颗。自乾隆朝开始,朝冠之制基本确定,以孔雀形饰件为朝冠的等级标志,亲王福晋冠上饰有金孔雀6件、各用东珠10颗;世子福晋同和硕公主制,冠上金孔雀5件、各用东珠9颗;郡主同郡王福晋金孔雀5个、东珠8个;县主同贝勒夫人金孔雀5个、东珠7个7。县主以下者,朝冠上无此饰。由此可以认定,出土冠饰与福晋、侧福晋朝冠规制相符,朝冠朱纬上缀饰的使用与公主用制的变化相同,由凤形饰件至孔雀形饰件,并有发替,冠上共用大、小珍珠近百颗。

清代公主硷服为朝服,配有朝冠。然而,两处墓内均不见硷服中鞋的出土情况,因此其制不详。此外,由于两则墓例的墓主均为下嫁蒙古的固伦公主,仅能就该等级公主的硷服用制进行讨论,并不未能对和硕公主、郡主以下皇族女子硷服之制进行全面讨论,但它同时也代表了下嫁蒙古公主的硷服特点,特别是形制融合满、蒙之处,如发型出现蒙古族的发辫式发式等。值得注意的是,固伦纯禧公主棺内硷葬中,尸体头枕头元宝所体现的独特葬俗,是固伦荣宪公主区别于其他公主硷葬礼制之处。这种于头、颈下横置元宝的硷葬或随葬现象则是明显的满族葬俗,是下嫁蒙古公主葬俗融合满、蒙的又一体现。

这些饰件主要为金、银质地。从时间上来看,雍正时期莞逝的固伦荣宪公主,其棺内出土的饰件以金质居多,主题纹饰有凤形、龙形、鹤形、鸟形,饰件上均镶有珍珠,与之同时出土的发饰有金质发替、钗,替首主题纹饰为鹿形、花形等;钗首镶宝石,无特殊造型装饰。而亮逝于乾隆时期的固伦纯禧公主,其棺内另有银质饰件出土,主题纹饰不见龙形、凤形,而是以孔雀形为主,并有云形、花形、蜻蜓形、吉祥文字形。与之同时出土的发饰主要有龙首形金替与阴刻吉祥纹饰银。

普通石料
本文所指普通石料为原报告中没有明确说明材质的普通石料。我们根据其形制的不同,将北方地区出土的普通石料质装饰品分为环饰、坠式和串式三大类。
(1)环式
凉城哼县窑子墓地M14:3,石环、环不规正、中间厚、边缘略薄、黄褐色、磨制光滑、环径2. 7cm、孔径0. 7cm。

琉璃
最初制作琉璃的材料是从青铜器铸造时产生的副产品中获得的,经过提炼加工然后制成琉璃。琉璃的颜色多种多样,故古人也叫它“五色石”。古时由于民间很难得到,所以当时人们把琉璃甚至看成比玉器还要珍贵。我们根据其形制的不同,将北方地区出土的琉璃质装饰品分为坠式、串式和蜻蜓眼三大类。

甘肃崛县占旗寺洼文化遗址M63:4,玛瑙、管形、外径0. 7cm、内径0. 3cm,长1. 7cm。
永昌三角城与蛤蟆墩沙井文化墓葬M18:12-1,玛瑙珠、淡红色圆柱体、微透明、两端平齐、中心有孔、直径0. 8cm。
Cb横剖面为近方形
宁夏彭堡于家庄墓地M15:29,玛瑙串珠、近圆管状、长1. 5cm、最大径1. 5cm。


在应国墓地,应侯用大牢七鼎,符合礼制,年代为西周晚期;应国国君用少牢杀礼三鼎,属于爵位降低或降级入葬。年代为春秋早期。
从晋国和应国的鼎篡相配制度来看,从西周中期到春秋早期,这两个诸侯国已经出现了僧越使用大牢9鼎的情形,并有逐渐增多的趋势。但是不同等级的贵族使用相应的鼎篡还是相当普遍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同一诸侯国中,不同时期的诸侯使用鼎篡制度却不一样,甚至差异很大。在晋侯墓地中就有明显的反映,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需要我们作更深入的研究。

M2010出土5鼎4篡,符合少牢5鼎配4篡的规格,年代为西周晚期。M1810, M1706两座墓均出土5鼎4篡,也为少牢5鼎配4篡的规格。M1705, M1820两墓应为少牢5鼎杀礼3鼎配4篡的规格。

夏家店上层文化
夏家店上层文化是以内蒙古赤峰夏家店遗址上层遗存而得名。其主要分布范围在七老图山以东,努鲁尔虎山以西,南抵滦河中游,北达西拉木伦河北岸附近,中心区应在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流域。该文化的年代约当西周早期至春秋中期。该文化的典型遗址和墓地有龙头山、大泡子、大阪南山、大井、夏家店、药王庙、蜘蛛山、宁城南山根、小黑石沟、汐子北山嘴、瓦房中、天巨泉、梁家营子、孙家沟、山湾子、热水汤、东井、千斤营子和大哈巴齐拉等。我们详细的查阅了发表的各类报道,暂时还没有发现1例有殉牲的墓葬。

大甸子墓地将割掉四个蹄子的猪和狗摆放在填土中,将猪趾置于壁皇内的殉牲方式,在夏家店下层文化中属于特殊的文化现象,与周边同文化的遗址和墓葬相比,也算是特例。殉牲墓所占的比例将近三成,殉牲在表现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上,已经开始显现其特殊的祭祀行为,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系统。因此这种殉牲行为无论从目的还是意义上看,都属于完整程度较低的行为。大甸子墓地的殉牲是否代表特殊的族群或特别的职业,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由于大甸子墓地出土的动物骨骼缺少科学、系统的鉴定,我们目前还无法得知殉牲的年龄和屠宰方式等信息。


本选题以墓葬为基点,以与之相关的一丧、葬礼制为半径,将由此而形成的辐射圈内的事物均纳入到本选题的研究范畴中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讨论体系。
据清制,皇后墓葬及地面建筑称陵寝,妃殡、公主墓葬称园寝。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后、妃、公主、格格墓葬形态的基本特征较为直观地体现在园寝内建筑群的组合形式、个体建筑在建筑群中的意义,以及各建筑群于园寝布局中的功能等方面,这是从墓葬本体出发而进行的基础研究。本节首先对由此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概念加以阐述,并就影响陵园形态形成的建筑群,进行功能、意义上的界定与空间位置上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