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寿衣需求的分析
问谈过程的第二阶段是受访者对于寿衣需求的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受访者一会在生活必须时购买寿衣,有部分地区会提前购买;受访者在购买过程中会更多注重寿衣的视觉元素,以喜爱色彩和图案的居多;中原地区人们普遍会购买“上四下三”式寿衣,另外一些地区会强烈要求购买“五领三腰”式寿衣;在价格上人们更愿意接受中等价位(500一1500),愿意为亲人购买高价位的仅占4.02%。

汉民族寿衣影响力和深层价值理念的提升
寿衣是每个人临终时都会选择的服饰,是逝者与生者最后一次告别时所穿着的服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既要满足逝者的使用需求,又要满足生者的情感需要。这仅仅是寿衣的基本功能,笔者对中原地区汉民族寿衣设计的探究,是想通过不断的研究与探讨,尝试丰富寿衣的文化价值。在课题研究和调研中发现,虽然寿衣在选择和使用过程中需要兼顾多方面因素,但现代丧葬仪式有所简化,有的购买者在选择寿衣时会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选择。那么现代中原地区汉民族寿衣设计是否可以在参照传统寿衣的基础上,融入文化理念、家族理念,甚至为消费者进行1对1的寿衣定制设计。希望可以借助本课题探究,提升中原地区汉民族寿衣的影响力和深层价值理念。

中原地区汉民族寿衣的不断丰富与发展,不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丧葬仪式的简化。寿衣面料、纹样的丰富与发展,反映了人们对文化、精神的不断追求,体现当下人们的审美眼光与物质需求。虽然当下寿衣市场产品丰富、图案多样,但总览中原地区汉民族寿衣市场,可以发现品牌的设计定位存在一定的保守性,缺乏产品的设计理念和文化意蕴,缺少内在精神的体现,最终导致市场产品的一致性,削弱了产品的竞争力。

永乐年间的徐膺绪墓和徐钦墓为长方形前后室券顶砖墓,正统年间的何妙莲墓为单室券顶砖墓,正德年间的徐浦夫妇合葬墓则采取了由两座单室砖壁石顶墓并列的方式,并以石灰三合土浇浆。徐钦和徐捕生前均继承了魏国公的爵位,但却采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墓葬形制,并不像沐氏家族墓那样从一而终。

沐英卒于1392年,据其墓志,原配夫人冯氏“先公二十九年卒”,1363年,继室夫人耿氏卒于“宣德辛亥十一月壬申朔”,即1431年。即卒于墓志也载明沐英是去世后才被“赐葬于京师东南观音山之原”的,同时“以夫人冯氏衬”,可见冯氏是在沐英下葬时从别处迁葬过来以完成合葬的。在营建沐英墓葬时,应是同时建造了三间后室,另一间为将来下葬耿氏之用。

墓葬形制
对墓葬形制的研究将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展开。纵向方面旨在对沐氏家族墓200余年间在建筑形制上所体现出的共性和演变进行梳理和分析,横向分析则将其置于宏观的明代墓葬体系中,寻求与同时代的其他墓葬之间的横向联系。
一、纵向分析

除此之外,商代的婚姻形态对埋葬形式也有影响。从甲骨卜辞和合葬现象来看,商代婚姻形态无疑己进入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可以分为内婚和外婚两种情况。有不少学者指出,商代实行内婚制。所谓内婚就是指在部族内几个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在整个部族而言属于内婚,对通婚的氏族而言,则属于外婚。《礼记·丧服小记》郑注:“殷无世系,六世而昏,故妇人有不知姓者。”商代婚姻的内婚制很可能使商代女子归葬于自己的氏族墓地了,导致商代夫妻合葬现象非常少。而西周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女子从夫嫁入夫家墓地。再次,商代的宗教祭祀极其盛行,祭祀占甲骨卜辞大部分内容。商人祭祀和崇拜的对象主要有上帝、自然神、祖先神三类,虽然上帝是商人的至上神,但卜辞中祭祀数量最多的是祖先神,祖先神依据生前的尊卑关系“宾于帝”,如《合集》1402正版刻辞:

西周中期绛县横水M1, M2为棚国国君及夫人并穴合葬墓,夫人墓M2的身份为姬姓毕国女子,姬姓毕国女子嫁入赤狄棚国,两者当属政治联姻,棚国为了显示对姬姓毕国为代表的周人的尊重,自己又是被华夏所轻视的夷狄,故导致在随葬铜礼器方面女性占优势的现象。

特殊女性地位分析
商周时期部分贵族合葬墓由于联姻出现部分女性贵族在随葬品数量或质量方面接近甚至超越并穴合葬的男性墓。主要有茹家庄M1, M2;张家坡M 157为井叔及夫人并穴合葬墓;北赵晋侯M62(女)、M63(女)、M64(男)这几对合葬墓。

东周合葬墓
1972-1973年,湖北省博物馆对襄阳山湾东周墓地进行了发掘,共发掘33座东周墓葬,其中M19为同穴合葬墓。占比3.03%。该墓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一掉并棺,西棺随葬玉饰2、象牙形玉饰2;东棺随葬铜剑1、铜箭头10从随葬品分布看,西棺应为女性,东棺应为男性,葬式皆为仰身直肢,两者地位无明显差别,应为同穴夫妻合葬墓,时代为战国早期。


M35, M36为一对夫妻合葬墓。M14墓口长7米,宽6. 6米,墓底长5. 8米,宽5. 4米。积石积碳,一棺一撑,北向。共出土随葬品270件,主要为铜器和陶器,还有玉石器、骨器等。M36墓口长5. 8米,宽5. 0米,墓底长4. 5米,宽3. 2米。一棺一掉,北向。共出土随葬品54件,主要为铜器、陶器、玉器、铁器等。

墓地空间结构与社会关系的关联性思考
——以大汉口文化时期墓地为例
在西方70多年的聚落考古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工作中,关于“空间性”的讨论一直是其重要内容。如针对空间分析方法本身、空间分析在聚落考古中的功能、程度及可行性的把握等方面都有诸多有益争论。国内聚落考古近30年的探索,在空间分析方面也形成了一些重要的阶段性认识,可总结为:

杨辉主事期间,虽然军功显著,但是由于宠爱田氏引发的杨爱与杨友兄弟的嫡庶之争,引发了播州接下来的百年动荡,影响恶劣。这次内证,也造成了史载的“杨氏中衰”以致部分家业被水西(今毕节一带)、永宁(今四川叙永)土司侵夺。明朝大臣何乔新在《勘处播州事情疏》里详细介绍了事件的经过。杨爱乃正妻俞氏所生的嫡长子,杨友则是田氏所生,年龄较杨爱大数月。杨辉因为宠爱田氏,“听信田氏巧说杨友系是长子,合当袭替”,而“俞氏病故,杨爱年方八岁,田氏掌家,姑悍要将伊男杨友承袭,百计谋害杨爱”。家族内部亦分为两派:挺爱派与挺友派。挺爱派认为,应烙遵杨氏家法“立嗣以嫡”,挺友派则想尽办法欲置杨爱于死地。这场争斗大约从杨爱兄弟出生便开始了,持续了20余年,直到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何乔新亲往播州勘察,次年写成奏本上书宪宗,将杨友发配他地才暂告段落。明成化九年(1473年)以俞氏墓为基点营建墓地时,杨爱年方8岁,加之争斗正酣,无法也无能力对墓地的营建提出自己的主张。田氏则不然,既然能蛊惑杨辉破坏立嗣以嫡的家法,也有能力在俞氏去世后营建的墓葬中向杨辉争取自己在墓地中尊贵的位置。这是在分析M11中俞氏与田氏的位次时不得不考虑的客观因素。

1987年初,贵州遵义团溪的一座土司墓葬被盗。次年5月,考古工作者对这座单室石墓(M10)进行了清理,并据墓碑将之定为播州杨氏第25世土司杨辉夫妇合葬墓,这一结论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引起任何异议。近30年后的2015年,考古人员揭开该墓前约20米开外的另外一座三室石墓(M11)时才惊奇地发现,这座一直未被发现的三室墓才是真正的杨辉夫妇合葬墓。这让整个墓地的情况突然变得复杂起来,随即出现了老杨辉墓(M10)和另一个土司的墓葬,或为真杨辉墓(M11)的疑家或风水家等不同意见。

砖雕墓兴盛的客观条件与人文因素
北方地区,无论是西北的黄土高原,还是华北的黄土平原,地表黄土堆积都较厚,黄土具有很强的直立性,在适当的地区挖掘洞穴不易发生塌方。所以,自魏晋以来,就流行带长斜坡墓道、天井的洞室墓。隋唐时期,此类墓葬形制更为流行。宋代,由于仿木构建筑类装饰墓葬的兴起,虽然墓葬规模有所缩小,砖室墓增多,但是墓葬总体形制并没有改变,即司马光在《书仪》中所指出:“……其坚土之乡,先凿诞道,深若千尺,然后旁穿窟室以为扩,或以砖范之,或但为土室,以砖数重塞其门,然后筑土实其诞道……”。此外,北方地区,气候干旱,地下水位较深,地底埋葬环境较为干燥,为墓葬砖雕装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所以从秦汉时期开始,北方地区墓葬墓室内部就盛行较为丰富的雕刻装饰,一直延续到唐宋至辽金时期。

在战国晚期,中原地区出现了一种以空心砖筑梓室来代替木撑的墓葬形式,虽然当时还不是很普遍,但已经打破了商周以来的传统墓制。到了汉代,中原一带出现“空心砖墓”,但只流行于西汉时期,东汉时已几本绝迹,大约西汉晚期,以小型的砖来建筑的“砖室墓”开始出现,东汉又普及开来,盛极一时。东汉时期,在四川一带的砖室墓的墙壁上出现一种模印着画像的砖,称为“画像砖墓”。从考古发掘的遗址资料来看,现存的魏晋时期的砖室墓,一般在墓室的墙壁上和砖面上施彩绘,题材亦与汉代墓中的壁画相似,北魏时中原一带尤为流行,而在长江流域的东晋及南朝,比较流行用画像的砖来装饰墓葬。

宋、辽、金时期的民间墓葬分为墓室葬、石棺葬、木棺葬、火葬等不同形式,其中墓室葬是较为讲究的一种葬式,多为官吏、富商、地主等人使用,其葬制有单身葬、合葬、分式合葬等不同的类别。由于墓主身份之差异,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之不同,乃至地方风俗习惯的差异,使墓葬具有了多种构成类型和装饰的手法。宋陵寝制度大体沿袭唐朝,至南宋长方形的砖室墓增多,砖室墓葬也由此盛行。到了金代墓葬中的装饰有大量壁画和雕砖,内容技法多沿袭宋、辽墓葬,但北宋兴起的绘制孝子故事之风,由金代转盛,大量出现二十四孝故事壁画和砖雕。墓室砖雕艺术并开始逐渐盛行,成为一种风尚,马村段氏家族墓则为早期金墓的代表。

路祭。出殡之时,亲朋好友在灵枢经过的沿途设筵祭奠。“《司马氏书仪》载:《士丧礼》:始死,有吊有褪。将葬,有脂有奠有赠。知死者赠,知生者膊赠皆用货财,但将命之辞异耳。《春秋传》讥赠死不及尸。尸,谓未葬时也,然则自始死至葬,赠之礼,皆可行也”。

大敛。敛时把尸体放入棺内的过程。小敛时士以上人的衣服称数无区别,衣服称数却与身份地位紧紧联系在一起。《礼记·丧大记》云:绞,但在大“大敛布缩者三,横者五,布铃 -裳,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辫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辫五幅,无跳。大敛时在商祝帮助下,由主人奉尸敛于棺。接着进行大敛奠,将酒菜等祭祀的物品奉于灵座之前。祭奠过后主人送宾客离去,再次大哭。大敛仪式结束。但就汉代文献记载和汉代考古资料来看,所谓的君100套、大夫50套、士30套的礼制规定并没有真正贯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