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沐浴饭含。《汉书·原涉传》:“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叩门。家哭,涉因入吊,问以丧事。家无所有,涉曰:‘但洁塌除沐浴,待涉。’还至主人,对宾客叹息曰:‘人亲卧地不收,涉何心乡此!愿彻去酒食。’宾客争问所当得,涉乃侧席而坐,削犊为疏,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诸客奔走市买,至口映皆会。涉亲阅视已,谓主人:‘愿受赐矣。’既共饮食,涉独不饱,乃载棺物,从宾客往至丧家,为棺敛劳徕毕葬”。

除奴隶主外,其他社会上层的人物大多是中型墓,虽然墓室形制不如大型墓有气势,但其夯实的做法以及其中的随葬品都能显示当时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处于社会下层的平民,其墓坑就小了许多,而且一般没有棺。奴隶在死后只能葬入狭小的墓坑内,并且没有随葬品,葬式也是多种多样,有的就是被奴隶主残害至死,一般是非正常死亡的比较多。由墓室形制大体可以看出,夏朝时期社会贫富分化已经很明显,而且阶级划分也比较显著,虽然社会主流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但其中因为所处社会地位不同,墓室的大小,随葬品多寡都有明显区别。在这一时期,木棺只是限于贵族奴隶主使用,平民和奴隶死后是没有棺的。


墓室产生之初,它的形制与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是密切相关的,据曾骇等先生的研究,丧葬产生之初的墓室形制大体分为这样几类:洞穴土葬墓、平地土葬墓、长方形土坑墓、方形土坑墓、带木棺或木荐的土坑墓、石棺墓、瓮棺墓、带墓道并有封门的土坑墓、圆形土坑墓、积石家。其中在新石器时代比较普遍的便是长方形土坑墓,这在各个文化遗存中都有发现,“墓坑的大小、深浅,各地情况不一。

其他文化。徐州汉墓反映的文化还包括艺术、教育、科学及符号文化(图形、色彩、文字)等。墓葬和出土器物本身就可视为艺术,而它们又为我们展现一些深层的艺术。如:沛县栖山M4中棺左侧内壁画像(局部)器可展现雕塑艺术,画像石则体现出绘画、雕刻艺术等等。出土的乐舞俑和画像石中的乐舞图可以看出当时的音乐和舞蹈艺术。就舞蹈而言,西汉时期无论陶俑还是石刻画像反映的均为长袖细腰舞,如沛县栖山MI中棺左侧内壁画像,东汉时期虽有一些变化,但还有较多类似的舞蹈发现。教育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徐州汉墓中反映的并不多,仅见于一些画像之中。

西汉末年的较多墓葬如铜山县凤凰山M2、沛县栖山M1等的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仍有较多楚文化的因素。在继承的基础上,徐州汉代丧葬文化也逐步形成白身的一些风格。西汉墓多修建在山上,凿山为藏,特别是诸侯王墓人多是凿山为藏的横穴崖洞墓,夫妻同穴合葬墓的出现和家族墓地的普及较早,有白身的陶礼器组合,模型明器出现较早,西汉初期为仓、灶、井、磨,早期偏晚阶段加入猪圈,东汉义增加了陶楼,玉器和陶俑的等陪葬亦有白己的风格,画像石较早地出现在墓葬中并有完整的发展序列等等。

物质生活文化。物质生活的发展状况是人类进步与否的体现,衣食住行是物质生活的四大元素,它们集中展现汉代徐州的物质生活文化,同时也体现出不同等级间的生活差异。服饰方面,首服有冠、帽等,而且各有多样类型,如冠有高冠、进贤冠、刘氏冠、鹃尾冠、山形冠等,而且有的女性也着冠。身服主要有深衣、袍服、短衣、裤、裙等。发式、发饰及装饰品较为多样。饮食方面,既有稻、麦、黍、粟、高粱等土食,又有多种蔬菜、水果及多种肉食。

由此看来,契丹民族在采用原有外民族墓葬系统的基础上,开创了一种更为契丹贵族所喜爱的新型的墓葬形制,也使得辽代中后期的墓葬形制摆脱了对外民族的模仿。这引发了辽代墓葬系统内形制使用的一次重大变革,产生了持久的影响。

庆州白塔的修建反映出章圣皇太后的密教信仰”,这也可能是章圣皇太后为首的这一支萧氏后族的信仰。兴宗仁爵皇后”倡建的应州宝宫寺释迎塔上供奉了五方佛,这也体现出鲜明的密教信仰。此塔主体亦为八角形,仁爵皇后修建此塔是此家族密教信仰的一个延续。

罗世平认为,塔与墓在功能和形制上有相似之处““。就塔和墓葬在功能上的相似性而言,庆州白塔也是一座八角形的墓葬。根据建塔碑铭得知,主持修建此塔的正是关山M4墓主人的女儿章圣皇太后。“”为什么建塔?建成什么样的塔?对此章圣皇太后有决定的权力。庆州白塔本身形制为八角形,而在每层塔心室内地上中间,均有一座用砖砌筑的八角形高台。那么,章圣皇太后在其父的改葬墓中使用八角形的形制是很有可能的。

从统计结果看,第四期随葬品比三期要少一些,除墓葬保存比第三期差这个原因以外,是否还因为第四期时厚葬之风减弱了呢?我认为还不一定。我们知道,三峡地区在第三期的多数时间都社会稳定,只是在三期三段(即新莽到东汉初)经历了公孙述的割据战争。第四期一段(东汉前期)还没能从战争导致的凋敝中恢复元气,从安帝开始(约当四期二段),巴郡太守又连失道,桓帝时更是政治腐败,横征暴敛,以至于民不聊生。时人作诗云:“狗吠何喧喧,有吏来在门。披衣出门应,府记欲得钱。语穷乞请期,吏怒反见尤.旋步顾家中,家中无可与。思往邻家贷,邻人己言匾。钱钱何难得,令我独憔悴。”腐败政治导致了人民的反抗,“顺、桓之世,板木盾数反”。在这种情况下,第四期的随葬品数量仍然较多,可见对丧葬的重视。显然,穷人倾所有财力埋10件随葬品与富人毫不费力地埋20件随葬品相比较而言,更属厚葬。因此,东汉时期三峡地区虽然贫苦,但厚葬之风并未稍减。

需要说明的是:
1、在对随葬品的数量进行统计时,钱币、小件车马饰、盖弓帽、泡钉、耳挡之类的小件器物以及器物的一部分,如盖、足等均不计入;
2、从墓葬的保存状况看,第一、二、三期的墓葬普遍比第四期好,因此,第四期的统计结果比实际偏低的系数更大;
3、第二期和四期一段纳入统计的分别只有2座和3座墓,这些都可能影响到统计的准确性。不过,以期为比较单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遗憾。各期纳入统计的分别是8座、2座、15座和23座,除第二期外,各期纳入统计的墓葬数量并不太少,而且期别分布比较均衡,统计结果应当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上述六个方面的特征多数都肇始于“礼崩乐坏”的东周时期,而成熟于西汉时期,尤其是西汉中期前后,所以西汉中期是“汉制”的确立时期,这一点己得到学术界的公认。“汉制”一旦确立,便以势不可挡之势在汉帝国的辽阔疆域上迅速流布,将许多原本属于六国文化的或少数民族文化的地区纳入汉文化的大家庭中,三峡地区也不例外。

此外,丰都的袁家岩墓地也可能是家族墓地。据介绍说,该墓地为汉至六朝墓地,由五个独立的墓葬区构成,各区之间有冲沟相隔。其中袁家堡的18座墓葬,以墓地的一座土坑墓为中心分三列成放射状分布。果真如此的话,这个家族墓地在分布上大致与双堰塘墓地近似。

要之,三峡地区的“疑似”家族墓地有两种排列方式:一是从后向前纵向排列,一是从右向左横向排列。第一种排列方式在前述其它地区的家族墓中没有发现,第二种虽然有,但排列顺序却恰好相反。如陕西华阴杨震家族墓最早的M2居左,依次向右排列,曲江净水厂的也是这样。刘崎家族墓的报告只说了由北向南一字排列,不清楚左右关系。

M705出土大量陶器,仅有少数几件有刮削痕,值得注意的是,该墓出土了大量的人俑和家禽家畜俑,还有陶房、刻画复杂的圆形棺饰铜牌。M706和M707的出土器物也不少,但没有一件有刮削痕的,也有各种俑类和陶房。由此可见,双堰塘的7座墓是由南向北排列的,即最早的墓在最后面,最晚的在最前面。左右横排的墓葬墓葬形制和随葬品都很接近,时代上应该比纵向墓葬之间的差别要小。这种合葬形式与前坪M36等四座墓相似,均是由后向前排列。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我们还不能肯定横排墓葬的墓主是否为兄弟关系,纵排的是否为上下辈关系。

蒜头壶:分两式
I式:颈甚细。如点易M2: 17,颈部有凸棱一周。口径36.、腹径19.6、底径12、高36.8厘米。
B式:颈稍粗。如前坪M 105所出,高29厘米。
蒜头壶的器形演变趋势:壶颈由细到粗。

锤:根据整体形态分四式:
I式:重心高,圈足高。如前坪M12: 1,颈饰蕉叶纹,腹与圈足饰三角云纹带。高24.6厘米。
II式:重心降低,圈足低。如前坪M41: 2,鼓腹。腹径17.3、高22.8厘米。

三峡地区整个秦汉时期陶器有一定演变规律,比如器物重心由高到低,器形由简单到复杂,功能由不够科学到科学,装饰由写实到抽象等。显示了人们在使用陶器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的经历,同时也显示了随葬陶明器由仿真而逐渐抽象的过程。

记工铭
这类题榜内容包括工匠、建造时间、建造经过等等,比如高台县地埂坡M4墓葬出土的兽头砖雕上“西南”和“中东北角”的题榜就是当时工匠的工程记录。骆驼城前秦建元十四年纪年砖墓中,有题记记录了一个叫“安错”的工匠,从早晨进入墓葬到晚上完成壁画绘制的整个一天的简洁记录,这些题记无疑是底层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