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汉时期盛行厚葬,而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厚葬之风减弱许多,逐渐兴起一股薄葬之风。厚葬之风的先导者,首推魏武帝曹操。曹操在建安十年,下令“民不得私仇,禁厚葬,皆一之于法”,并且本人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因此魏晋时期的薄葬之风迅速兴起,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时的士大夫,无论生前身份之高贵,财富之繁多,死后都下令薄葬。

内容摘要:《世说新语》中的丧葬习俗主要体现在殡硷死者、举办丧事、居丧守孝三个方而。其对后世的影响极大,一方而它彰显出了自古以来尊重死者的传统,另一方而其中暗含的孝道观念符合当时时代特点,并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
《世说新语》是南朝宋刘义庆编撰的中国古代“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世说新语》记载了从从东汉末年到东晋时期士大夫文人的奇闻轶事,可以说是魏晋时代社会文化的缩影。《世说新语》描写详尽而真实,对于魏晋时期的社会风尚和习俗有明确的反映,其中所反映的魏晋丧葬习俗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惜历来鲜有人注意

长沙晚报讯(记者朱敏)自2016年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和省的基础上将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开展帮扶关怀活动、加大社会关怀力度,为“失独”家庭撑起保护伞。《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通过对不同经济区,丧葬习俗变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社会风俗属于社会意识诸形态的一种,以它独特的方式来反映社会存在和作用于社会存在。丧葬习俗作为社会风俗之一,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以其特殊的方式反映社会存在和作用于社会存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由于生活节奏、物质生活的变化比较明显,在丧葬习俗方面的变化就比较大;反之,经济发展缓慢,人们生活变化不大的地区,丧葬习俗一般就多遵循古礼、沿用旧制。

民国时期的丧葬习俗新旧交杂,形形色色,复杂多样。对繁杂的传统丧礼,许多知识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批判。由于丧葬习俗与孝道、祖先信仰和鬼神信仰交织在一起,改革起来困难很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能看到政府对社会习俗进行的改革。

丧礼期间,孔府要在大门外搭起乐棚,根据来宾的身份、性别不同,吹奏不同的迎宾哀乐。大门两边还站着用来驱逐疫鬼的“方弼”、“方相”,这是两个用绸缎和木架扎成的大汉,衣冠服饰和脸谱都很像京剧中的花脸,有一丈多高。人站在大汉的身体里,可以操纵着大汉活动、走路、做出各种动作。在送殡时,“方弼”、“方相”,也要走在队列前面,一直跟到墓地。

中原传统丧葬用具并不是孤立的事物,它的形成有着一定的文化背景,是一定时代进步的印证,其中它的使用与丧葬行为的形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对自身实用价值的体现。“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①生、死两字含盖了一个人仓促的一生,从生至死或是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过程,亦或是通往另一世界的开始。如今,人类对于生老病死早已司空见惯,并且逐渐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去审视与接纳。虽然死亡作为一种自然规律而不可抗拒,但是丧葬这一行为活动背后经历了一段漫长的积淀过程。数万年前,人们还处于一种生产力极为低下的蒙味状态,认为死亡只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无法正确面对。初始,原始社会并没有丧葬行为,对尸体存在一种畏惧感并弃之山野。《孟子·滕文公》曰:“盖卜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然而,对于族人接止连三的相继死去,人类惊慌失措。所以,他们只能依靠当时有限的认识来接受死亡这个现实存在。由此,丧葬行为开始萌芽。

近年来重庆市殡葬事业总体发展趋势良好,殡葬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殡葬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生态葬逐步推进,但是重庆市殡葬制度改革中仍存在殡葬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殡葬管理体制定位不当、基础设施落后、殡葬人才医乏、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笔者遵循从宏观一一中观一一微观的层级社会学观察理念,沿着理念一一制度一一政策思维逻辑,结合福利社会学等基础理论和实际调研情况,从制度设计理念的偏差导致殡葬制度设计缺陷、职责不清导致政府和职能部门角色失调、公平性缺失引起服务导向不均等和殡葬传统守旧文化依旧浓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阐述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即,在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大的方向下,坚持底线公平和人本理念,将丧葬改革视为一个系统进行整体改革,具体路径为在尊重本地文化的基础上,以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为具体目标,将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完善与发展社会组织结合起来,由此提高民众的满意度,推动殡葬传统的变革。

我国殡葬文化源远流长,重庆尤为明显。不同的墓地遗存代表着不同的时代特征,体现着主流价值观念的变迁。因此,应该大力开展殡葬文化研究,构筑科学文明的殡葬文化,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摘要:江西上饶的丧葬音乐,随着丧葬民俗的形成,就一直伴随着。其音乐的内容,透露出当地的文化信息;其音乐的传承和变迁,具有一定的轨迹。上饶的丧葬音乐,主要来自道教音乐。从道士学习丧葬音乐的途径上看,大致有下列三种:1.祖传,2拜师传习,3.旁观自学。考察丧葬音乐的发展,大致有以下特征:1.功利性,2.政策的导向性,3.通俗化,4.随着经济的发展渐趋发展。

【摘要」关中西部丧葬民俗中保存了许多古代礼制特点,具有繁缛复杂、内蕴深厚、格调悲戚的特点,主要过程为小硷、请相师、报丧、犬硷、祭奠、下葬等,这些传统民俗包含了哀而不伤、次序分明的生命意识和纲常伦理,是封建宗法制社会形态的重要特点,深刻影响了民众的生命意识和宗法观念。摈弃落后迷信的民间风俗,发扬积极有益的民俗精神,构建和谐有礼的当代民族风貌.是研穷关中西部杏葬民俗的重要厉中伸命。

[摘要〕甘肃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同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和哈萨克族等,它们在丧葬习俗上既有共同特征,也有不同之处各地穆斯林的丧葬文化在共同性方而充分表现了伊斯兰教的巨大影响,而差异性则是由于民族和地域因素所造成。

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在确立起遵循绿色殡葬的环境伦理原则、坚守绿色殡葬的环境道德边界和遵守绿色殡葬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还要推进绿色殡葬的自觉践行,包括加强绿色生死观教育,引导树立绿色殡葬意识;加强社会生态文化建设,营造绿色殡葬文化;加强绿色殡葬制度完善,激励公众参与绿色殡葬;加强生态环境优化,自觉绿化人生后花园。

绿色殡葬的开发应当遵循“清洁开发、绿色管理”的道德规范,那么,在绿色殡葬开发过程中具体应当如何操纵呢?首先,从观念上看,一定要摒弃曾经“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观念,因为先污染后治理只会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或许将导致很多绿色殡葬墓区的消失,或是绿色殡葬开发质量下降。因而,提高绿色殡葬开发的质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依靠清洁发展与绿色管理。其次,从政府而言,绿色殡葬的开发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为政府掌握着绿色殡葬开发所需的公共权力资源,政府对绿色殡葬开发策略的选择,是能否真正实现绿色殡葬的关键所在。绿色管理在绿色殡葬的开发中并不是一个空口号,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必然要求政府在投入方面对殡葬的绿色治理进行有力支持。我们是土地公有制国家,绿色殡葬开发的土地也属公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存在着很大风险,这就要求政府对绿色殡葬墓区的开发做好合理的规划,尽可能的将绿色殡葬开发所涉及的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实现绿色治理。

开发绿色殡葬,一方面促进了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殡葬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并以此来增强人们的环境道德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但实现绿色殡葬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变革传统的环境伦理观,重新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坚守绿色殡葬开发过程中必须坚守的环境道德边界。所谓绿色殡葬必须坚守的环境道德边界,就是在绿色殡葬开发的过程中,一是坚守代内的共时态边界,即必须以不损害同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利益为界限,二坚守是代际的历史态边界,即必须以不损害后代人享有同等生存与发展利益机会为界限,三是坚守种际的和合共生边界,即不损害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和合共生与协同进化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汉化是突瓜丧葬风俗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其兴起后的数百年中。突瓜与中琢地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先进的汉族文化对其长期的影响健使突瓜(特别是阿史那和阿史德两个核心娜族)在丧葬风俗的发展变化上走过一条汉化的执遥。本文主要从时代的角度,以东西突瓜相比校的方式,试困分析论伍突反丧葬风俗在中原汉族文化影响下逐步演化的历史进程。

摘要:西魏以降石窟寺中大量出现的疼葬形式,是佛教传入我国后,佛教信仰特别是其中的“轮回”说与我国“灵魂不灭”传统丧葬观念和“事死如事生”传统丧葬礼俗相结合的产物。东汉到魏晋时期富含佛教文化因素的墓葬为其初期表现形式,随着佛教的深入传播与发展,佛教信徒在石窟寺中凿金安放死者尸体或骨灰,于是便出现了“石窟寺佛教疼葬”这种形式。

摘要:佛教的轮回思想、利他思想以及施舍精神贯穿于整个藏族丧葬习俗的仪式过程中,成为藏族丧葬习俗最根本的思想基础。藏族丧葬习俗主要包括i一算、施“颇瓦”法、送殡、天葬、吊祭等内容。文章指出藏族的丧葬习俗是在藏区地方性文化的时空中,按仪式顺序依次展演分离一过渡一聚合的全部过程,充分反映了藏民族对待死亡的智慧,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在死亡打破平衡后,通过仪式的净化,得到新的平衡,使生者的生活能够继续。

2月2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今年要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以纪念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

完善的殡葬制度对于每个人都意义重大,也应当是国家良法善治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殡葬制度,在政策上,对于党员干部可继续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示范作用;在法律
上,对于广大公民群众,建议回归于对法的价值的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赋予公民更多殡葬自由与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等目的的平衡,使丧葬活动走上规范、秩序之路。